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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

作者:孤独先生。 2021-11-24 14:28:04 常州宝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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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有不少的小伙伴是刚刚踏入工作岗位而来到常州的,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是很没有安全感的,而且不止是自己,还有自己的家庭,户籍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大因素,想要解决,但是跑来跑去十分的复杂,让大家十分的头疼,而现在相关的政策已经更新,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,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跑啦

图片由网友“孤独先生。”提供

即日起,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,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。

据介绍,在上海市,江苏、浙江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,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,其父(母)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(市)新生儿入户申请,符合办理条件的,即可签署《长三角跨省(市)新生儿入户承诺书》,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

主要包括:新生儿父、母《居民身份证》;新生儿父、母《居民户口簿》;新生儿父或母《结婚证》;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等相关证明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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